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7日 来源:多伦县委组织部 打印本页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规定要求,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