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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相关制度 健全监督措施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2日 来源: 打印本页

2008 4月以来,多伦县被列入全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行为”调研试点工作之一,在盟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方向,以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为目标,按照 “边调研、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调研试点工作,多伦县紧紧抓住“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督”这个关键,采取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办法,初步形成了多伦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行为” 12 项相关配套制度( “一图十一办法”) 。在制度建设上,着重强化了权责统一,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结合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县委班子的定向把关权、调整干部动议权、举荐干部权、约束监督权,县委书记的干部任免方案审查权、主持决策权、干部管理教育权和特殊情况的临机处置权。在干部动议,初始提名,干部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都制订了相应的 工作办法》 用制度规范程序。 同时,强化预防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科级干部管理、监督、教育制度,实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办法,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重点建立了领导干部《多伦县科级干部监督办法》《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邀请上级监督、做好同级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等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把选人用人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主动接受各族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