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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8日 来源: 打印本页

十五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党的现阶段的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理想的社会制度。实现这一社会制度是我们党的最高理想。  

  1、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社会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按其成熟程度,可分为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通常分别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描述出共产主义社会有以下基本特征: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彻底消灭了阶级差别和重大社会差别;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国家消亡。  

  以上这些特征,尽管只是描绘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大致轮廓,但它已向我们表明: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最美好、最进步、最合理的社会制度。  

  2、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  

  我们党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最终目标,不仅仅因为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的理想,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则能很好地组织生产,更加有效地发挥计划与市场的作用,以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3、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近几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有些人由此怀疑社会主义到底还有没有生命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有个正确认识:  

  第一,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已证明了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后,从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立到巴黎公社失败,从"十月革命"胜利到二次世界大战后十几个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运动经历了多次挫折,但最终社会主义运动由小到大逐渐壮大起来。  

  进入80年代未90年代初,社会主义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搞私有化,在政治上搞多党制,在意识形态上搞自由化。共产党自身也改变了性质,自动或被迫退出政治舞台,上述情况并不表明社会主义本身已经失败,相反是由于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以自己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从建国到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上发生过错误,但近二十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第二,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首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就在于它消除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因而能够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能自觉地,不断地调整改革自身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和方面,从而不断地解放、发展生产力。 

  其次,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又一本质特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少数资本家掌握大量社会财富,而广大劳动人民只掌握社会上少量财富,出现极端的两极分化。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占主体,从而消灭了剥削制度,也就能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在今后发展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曲折和反复,因此,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始终清醒地意识到共产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而又艰苦的事业。  

  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  

  为了实现党的最终目标,党必须根据所处历史阶段的社会特点,科学地提出战略任务和方针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一科学论断,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从这个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它。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它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化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有了这样清醒的认识,我们就应该明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什么?既然主要矛盾已不是阶级斗争,那么,我们就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摆脱贫穷和落后,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化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句话,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此,我们的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相当艰巨,工程十分浩大,必须经过长期的有步骤,分阶段的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党在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各种条件的基础上,从基本国情出发,按我国经济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即: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的十四大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近期和长远的三个奋斗目标,即在90年代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实现第二步发展目标。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样的基础上,到下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的时候,就能够达到第三步发展目标,这样就使三步走的战略步骤更加具体、明确了。  

  总之,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每个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把坚持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同努力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结合起来。  

  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它集中反映了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南。  

  第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生产力真正发展了,才能使人民富裕幸福,使国家繁荣富强,从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我国人民在长期斗争中作出的历史性选择,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改革的实质和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它方面的体制,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都充分显示出来。开放包括对外对内的全面开放、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格局。改革开放没有固定的、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应当大胆探索,在实践中不断地开创新路,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顶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作为党的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它们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  

  第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  

  首先,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突出表现。  

  再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主要任务,就是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三,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然而在一些地方和一部分人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滋生蔓延;在一部分干部中,挥霍浪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在发展。如果这些丑恶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那不仅经济建设搞不上去,我们的民族也不可能兴旺发达。因此,一定要长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大力弘扬我们民族的伟大创业精神。  

  坚持自力更生和实行对外开放是统一的,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是以自力更生为前提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即:用自力更生精神来搞好对外开放,通过对外开放提高自力更生的能力。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郑重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是必要的。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上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无论是党的基本路线还是党的基本纲领都关系到我们事业的全局和根本,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每个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根据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基本原理,共产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还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铁的纪律,就是这种组织性的重要体现。从无产阶级政党发展的历史看,民主集中制和铁的纪律反映了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规律,是党赖以建立、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  

  一、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确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他们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准则。他们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们参与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和《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这两个文件中。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思想,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并把这一原则运用于俄国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的。  

  那么,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十五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强调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讲民主不能离开集中,讲集中不能离开民主。党内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离开民主的集中,就会成为个人专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党内民主又是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是受党章和党的纪律制约的、有领导的民主。离开集中的指导,就会成为极端民主化,成为无政府状态。只有把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既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能有效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以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  

  我们关于民主集中制含义的规定,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我们党从建党一开始就实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是在建党的最初年代里,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知之甚少,执行起来也不自觉。1937年,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1945年七大通过的党章,将上述理论概括为"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章的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含义作出的明确概括。这说明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有了自己的认识和突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党的现状,重申"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邓小平同志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①这一提法,写进了十四大、十五大党章,这既是我们对以往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捍卫,也是新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需要。  

  根据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包括六项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重要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上述规定,是正确处理党内各方面关系的准则。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上述六项基本原则中第一项所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因此,要求入党的同志首先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  

  1、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2、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部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二)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无产阶级政党为什么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从根本上说,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担负着实现共产主义的艰巨使命。因此,首先党在组织原则上必须是民主的,绝不能实行专制和独裁。这一点是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持的。其次,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力量只有通过组织才能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形成统一的意志和权威。党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就必须把党的力量集中在一个攻击点上,这样才能有力量。离开了集中和纪律,党只能成为清谈馆和俱乐部,一盘散沙,一事无成。  

  民主集中制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意义,具体说来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使党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这样一个有5000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力量呢?

  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削弱和否定它,就会损害党的战斗力,以至瓦解党的组织。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织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选出统一的中央领导机关,有了上下级组织,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党才能成为有组织的战斗部队。  

  第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因为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就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原则,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生活中的创造性运用。所以,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很好地集中广大党员的聪明和才智,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党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党内不同的意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为了正确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基本原则,因为只有实行这些基本原则,才能做到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党的纪律,从而保证全党在组织上的坚强团结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第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积极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引向一个统一的方向和目标。江泽民同志指出,这一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党中央领导下,集中全党的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  

  (三)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在长期的实践中体现出具有决策及时、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特点,即便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因此,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的同时、称民主集中制"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  

  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说它科学,是因为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明确地规范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符合辩证法,具有科学性。这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力量。说它合理,是因为它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因而是合理的。说它有效率,是因为它决定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一经作出决定,就必须坚持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因而具有简捷、灵活、高效率的特点。实行这个制度,便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正确的决策;也便于统一全党的行动,保证决策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邓小平曾批评过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由于相互抵制和倾轧而使力量和效率受到很大的损耗,而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则没有这种弊病,办事比较方便,决定问题快,利于集中和稳定。所以,邓小平强调:"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他还说:"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正因为民主集中制具有上述特点和优势,所以它是我们党实行的唯一正确的组织制度。  

  我们党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经验都证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就团结统一,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兴旺发达;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就会涣散、分裂,党的战斗力就必然削弱,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严重失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一条规律。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之所以具有强大力量,之所以能够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一条基本的经验,就是除了靠坚定的理想信念之外,还在组织上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邓小平告诫全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还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有些同志产生了疑虑。有的认为,民主集中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只适用于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现在搞市场经济不适用了。也有的认为,坚持民主集中制与按经济规律办事是矛盾的,市场经济主要是价值规律、平等竞争起作用,如果再强调民主集中制,就会束缚人们的手脚,影响经济的发展,等等。这些看法是不对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自发经济,而是有组织有领导的,因此,它并不排除民主集中制,相反,它要求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及包括作为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在内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  

  1、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群策群力。靠什么调动积极性?毛泽东说过,要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调动全党的积极性。这种积极性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念出发的监督,等等。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之中,商品经济不发达,缺乏民主传统,在解放后,又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体制,缺乏民主生活,再加上一些领导干部把民主当做自己的"专利品",视为对党员的恩赐,只有经过他允许,党员才能行使民主权利,甚至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批评和监督进行打击报复。这些都严重地挫伤了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年来,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一些同志比较重视物质利益,如增加工资、奖金等,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靠民主集中制调动积极性。我们要在政治上支持人民当家做主,要在党内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党内享受选举、被选举、建议、批评、监督等管理党内事务的广泛的民主权利。在决策过程中,要鼓励党员在党内的会议上积极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提倡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对正确的意见,要虚心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也要作出解释并加以引导,决不允许压制不同意见,打击报复。总之,我们要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了这样一种政治局面,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使党的决策转化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以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2、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环节统筹规划、协调配套,使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除了这些主要环节之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涉及包括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上层建筑领域的配套改革。这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靠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深入调查研究,集中群众智慧,制定出科学的总体规划,确定工作重心,作出全面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也只有在党委领导下,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协调功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使各项改革能够协调一致地健康发展。  

  3,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正确驾驭市场经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严格按照价值规律、平等竞争原则办事(有的同志认为,这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矛盾,其实恰恰相反,只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更自觉更有效地运用经济规津,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按经济规律办事体现在对经济工作的科学决策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日益复杂,决策主体分散,利益矛盾突出,市场竞争激烈等,使党的领导工作面临许多情况。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有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的生产建设项目等作出正确决策,单凭领导者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已有的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实行正确集中,依靠大家的积极性和智慧,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其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这也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求扩大自主性,给活动主体以充分的自由,减少不必要的束缚,使企业真正成为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目前,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各种法律、法规和监督、调控机制尚不健全,因而对市场经济自主性原则曲解和滥用的现象尤为突出。比如,中央的决策、指示在贯彻执行中被打折扣。各取所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屡有发生,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比较突出,发展下去,极不利于党和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影响政局稳定,影响现代化建设。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当然,强调维护中央权威,并不意味着否定地方的积极性。在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我们党历来主张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情况这么复杂,有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所以,强调维护中央权威,决不是要回到过去那种高度集权的旧体制上去,把什么都统到中央,框得死死的。该下放的权力要下放,该由地方办的事情就由地方办,地方的利益仍要兼顾,只是不能片面地强调地方利益以致损害全局利益。第三,经济规律是靠人来掌握的。经济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制造和消灭它,但是可以认识和利用它。为了提高全党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培养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民主意识、民主素养和民主作风,提高全党按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增强党的战斗力,从而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加快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它在客观上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经济关系和其他一切经济活动的行为规则.都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和保护。例如,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原则,保证了市场主体(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法律的形式提供和保护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的自主权,规定这种经营自主权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等等。因此,只有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督、调控机制,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我们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法制化的进程中,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制度,实现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向制度化的一个前提。我们党是执政党,许多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如果他们没有在党内生活中培养出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那么他们在工作中也不可能很好地发扬民主。建国以后很长时期内,我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不够,民主法制方面的建设比较欠缺,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没有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与我们党内制度建设一直比较薄弱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由于法律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超出这个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法律就无能为力了。例如,有些错误行为,虽然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但够不上犯法,就不能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二是法律手段是利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来调控经济活动的。这种反作用有双重性质:经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时,它对社会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经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时,它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例如,在过去"左"的思想指导下,制定一些经济法规,名义上是限制资本主义,实际上限制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些都要求处在执政地位并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党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弥补和克服法律手段的局限性,用制度来规范、指导、制定和实施经济法规,坚持实事求是,遵守客观经济规律,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利作用,避免其妨碍经济发展的不利作用。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法制建设和实施要同步配套,紧密结合起来,如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来解决官僚主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就要和国家调控行政行为、交换行为的有关政策的贯彻结合起来。通过经济行为的规范来强化党内行为的规范,又通过党内行为的规范保证经济行为的规范,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地运行。  

  5、坚持民主集中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客观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所特有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特有的民主精神的升华,是党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反映,是从组织上维护党的先进性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能够保持先进性,成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除了靠党的理论、纲领、路线的正确以外,就是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使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给党的建设带来极其复杂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全党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提供了物质和精神条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从思想、政治、组织几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党的先进性的发挥。  

  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给我们带来效益观念、市场观念、信息观念以及知识、人才等现代意识,它激发了广大党员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敢于拼搏的精神。同时,竞争也会刺激一些人的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损人利己行为,使我们党长期倡导的集体主义、大公无私观念受到严重冲击。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竞争的法则、各种调控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在竞争中巧取豪夺、诈骗伪冒、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等现象很容易滋长。这无疑也是对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挑战。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及其派生的平等观念,对于强化人们的民主意识,消除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克服官僚主义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经济领域中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常常被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带到党内,导致把党的原则、党的权力、党内关系商品化的倾向,如在党内搞关系学、交易网,向组织讨价还价、按酬付劳,更为严重的是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搞钱权交易、权权交易等。 

  市场经济的一大特征是以利益的驱动为动力的。这种求利性激励人们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注重本单位的效益,少说空话,多于实事。但是,一部分党员在"利"的驱动下,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一切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见利忘义,把对党的理想、宗旨的忠诚变为对金钱和物质享受的追求,甚至不择手段。  

  为了抵制和消除这种现象,保持党的纯洁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一方面通过民主的方法、说服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造成使腐败既难于产生,又易于消除的党内环境。  

  总之,越是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保证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和自觉的纪律的统一  

  (一)自觉遵守纪律是共产党的显著特点之一  

  十五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党内生活的各种规矩。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和优点,是工人阶级阶级性的重要表现。  

  党的纪律的内容非常广泛,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纪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必要补充,也是党内的重要法规。除了这些最基本的党内法规之外,我们党还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制定了具体制度、条例、规定、细则等,也具有党内法规的性质,都是党的纪律。如果按照纪律的性质和作用的领域来进行分类,党的纪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同党中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规定,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纪律。其主要内容是:党的每一个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十二大的报告中所指出的:"要保证全党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所有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一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违反政治纪律是危害最大的违纪行为,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党。  

  2、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定。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上,明确规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工作;在少数和多数的关系上,明确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在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关系上,明确规定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在全党和中央的关系上,明确规定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越权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主张。陈云同志指出:"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怎么办?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3、人事纪律。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和调配干部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程序。其主要内容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惟贤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公道正派的原则;按照群众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定提拔干部前,必须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德才条件进行全面考察;选拔干部必须由党委2/3以上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严格禁止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增加领导干部职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模范遵守党的原则和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实介绍干部的全面情况,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严格执行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4、财经纪律。党的财经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财政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指党和国家为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物价政策、工资政策、奖励政策、现金管理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市场政策,等等。严格财经纪律对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稳定经济秩序和人民生活,对于进一步搞好改革开放,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方面应遵守的规范。其具体内容是:(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除了上述纪律以外,党的纪律还包括群众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这里不一一列举。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非常重视纪律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制定的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盟员必须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不得参加任何反对共产主义的团体等项纪律。列宁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在建党过程中坚决反对马尔托夫等人主张的党内可以不要纪律约束的错误观点。在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之后,列宁仍反复强调纪律的重要。他说:"谁哪怕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①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产业工人很少而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建立起来的,又曾长期处在分散的环境中,因此加强纪律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党一大通过的纲领,就把党的纪律放在重要位置。在革命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提高了对纪律重要性的认识。1941年,党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指出:"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我党八大党章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针对党执政以后的新情况指出:"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再次强调了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指出:"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在现在特别重要。"①   

  (二)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  

  党的纪律作为工人阶级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极严格的、铁的纪律;同时,这种纪律又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的。这种强制性与自觉性的辩证统一,就是共产党的纪律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第一,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它具有强制性、严肃性和统一性。所谓强制性,是说对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服从和执行,违反者就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纪律的处分。所谓严肃性,是说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以个人认为是否正确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条件。所谓统一性,是说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谁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有着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列宁指出:"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①   

  第二,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党的纪律所以具有强大的威力,不仅仅是靠强制性,而且还依靠党员的高度的自觉性。党的纪律之所以是自觉的纪律,这是因为:首先,党的纪律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建立在全党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奋斗目标的基础上的。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因而党员把遵守党的纪律看做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其次,党的纪律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础上的,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过程中,党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党员完全理解党的纪律的实质和意义,党的纪律也反映了全体党员共同的愿望和要求。因此,党员不仅是纪律的自觉执行者,而且也是纪律的自觉维护者。  

  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在贯彻执行纪律的过程中,两者不可偏废。如果只强调纪律的强制性,只要求行动一致而不允许之前的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只发号施令而不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就会把纪律变成机械的纪律和奴隶主义的盲目服从,容易出现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如果只强调纪律的自觉性,对那些觉悟低、个人主义严重或明知故犯、破坏纪律的人就放任自流,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也会使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使党的组织丧失战斗力。完整、准确地把握党的纪律的整个特征,才能使党的纪律的作用和威力得以正确的发挥。  

  (三)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几十年来的宝贵经验。这一经验在今天同样适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为加强纪律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党的纪律建设在新形势下得到改进和加强。但也应该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有些领导干部中淡漠了,纪律松弛的现象在一些党组织中相当突出,从而影响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  

  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江泽民同志强调,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章办事。这个总要求,应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江泽民同志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当前加强纪律的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首先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的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产党员在政治上要光明磊落,讲真话,办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第二,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各级党委务必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

  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必须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惟贤,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行事,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三,必须严肃经济工作纪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紧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所有从事财政金融工作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  

  第四,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或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处理。